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度等有了新变化,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务必于12月30日前完成2022年度相关缴费。
1、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原来的社保缴费年度(当年7月至次年6月)改为自然年度(当年1月至当年12月)。
2、灵活就业人员最早可从当年1月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即不能跨自然年度向前缴纳或补缴。缴费时,可按月、季、半年或年缴费。
3、2022年度应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应于2022年12月30日前缴纳,超过今年12月未完成本年度缴费的,从2023年1月起不允许补缴2022年的欠缴费用。
4、灵活就业人员缴纳本自然年度内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不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