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长三角区域跨省通办户籍事项证明办理注意事项
2020年10月19日,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开通户籍事项证明出具“一网通办”,长三角地区常住户口居民,或者曾经为长三角地区常住户口居民,需要证明其在长三角地区户籍信息的,均可通过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http://csj.sh.gov.cn)等线上平台申请《户籍事项证明》。
户籍证明内容包括:
01.需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的情况,如变更姓名、更正出生日期等;
02.需证明注销户口的情况,如出国注销户口、死亡注销户口等;
03.需证明曾经同户人员间亲属关系的情况;
0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户口迁移轨迹、户口迁移时间等。
但需注意的是,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公民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事项,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户籍事项证明》。此外,依法不属于公安机关法定职责的证明事项,包括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宗教信仰、兵役状况、职业、服务处所、血型等,公安机关也不予出具《户籍事项证明》。
通过线上申请开具《户籍事项证明》,仅限于本人申请(死亡注销户口证明除外)。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的线上申请应当由死亡人员曾经同户的直系亲属提出。无法满足该条件的,建议前往派出所窗口申请线下办理。
为提高办理效率,避免无效申请,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要尽可能详细描述需证明的事项,包括涉及的具体户籍地址、户籍信息发生变动的具体时间、户籍信息涉及的具体人员情况等。